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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资产评估 10 大核心问题解答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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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重整过程中,资产评估是一项关键工作,涉及诸多专业问题。以下为你详细解答破产重整资产评估中的 10 大核心问题。

1.破产重整实务中,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类型有哪几种?价值类型是什么?

在破产重整实务里,资产评估机构接受管理人或潜在参与破产重整投资人的委托,通常会出具四种报告。市场价值类型的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管理人委托,以持续经营为假设前提,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出具的报告,为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进行破产财产抵债或变价处理等提供价值参考,比如为资产抵偿债务、拍卖变现提供依据。清算价值估值咨询报告是受管理人委托,为测算普通债权偿债率,对资产出具的清算价值类型报告,助力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则在市场价值类型资产评估报告和清算价值估值咨询报告基础上,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清偿顺序,分析估算普通债权清偿率,为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供参考。投资价值分析报告可接受潜在投资人、债权人等委托,就拟投资的有效资产未来现金流进行测算分析,为潜在投资者参与重整计划提供价值参考。

2.破产重整资产评估项目中,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有哪些特定要求?

破产重整资产评估一般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日为基准日,但在实务中,因特殊情况需按特定方式确定并报人民法院同意。若债务人继续经营且破产受理日不在月末,可选择受理日的前一个月末或下一个月末作为基准日。对于关联企业实质性合并重整,不同主体受理破产日不同时,以人民法院受理关联企业实质性合并重整日为基准日。若因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期限延期导致债务人资产、负债发生较大变化,经人民法院同意,可选择距离提交日期较近的月末时点作为基准日。

3.企业破产重整资产评估项目中,评估对象和范围与一般企业价值评估项目中的有哪些不同?

破产重整资产评估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评估对象和范围为债务人财产(破产财产),即企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且明确了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一般企业价值评估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 企业价值》,评估对象是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价值等,评估范围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包含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进行定义和确认。二者在定义和边界范围上存在不同,实务中需准确辨别。

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在破产重整资产评估过程中是否纳入评估范围?

管理人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否纳入评估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第一条规定,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企业破产时,有关人民政府可收回并依法处置。但在特殊情形下可纳入,如划拨土地以授权经营的方式作价出资且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予以登记,或是划拨土地依法设立抵押,抵押权人在缴纳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剩余部分优先受偿后仍有剩余的。

5.破产重整实务中,融资租赁物是否纳入评估范围?

融资租赁物是否纳入评估范围,需依据《民法典》《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融资租赁合同内容、履行情况等确定。若合同有效且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承租人,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并提供担保的,纳入评估范围;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租赁物价值超过欠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的部分,纳入评估范围。若合同有效且约定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出租人的,无论管理人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均不纳入评估范围。若合同无效或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其他法律关系,认定融资租赁物为破产财产的,纳入评估范围。

6.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资产评估有哪些特点?

关联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是因法人人格高度混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而采取的方式,其资产评估有相应特点。关联企业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评估时关联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往来资产和负债评估为零。各关联企业的财产合并为破产财产,统一合并申报评估。各关联企业的债权合并后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受偿,偿债能力分析报告需统一计算普通债权清偿率。各关联企业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合并支出,可降低整体成本。

7.破产重整资产评估中,政府行政许可资质是否可以纳入评估范围?

破产重整资产评估中,政府行政许可资质是否纳入评估范围需具体分析。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转让或交易的、或明确为无形资产的行政许可权利,可形成企业法人资产的,应进行评估,如《公路收费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而对于依附于特定企业,不能单独转移的行政许可,如特种行业的勘查设计和施工资质等,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单独进行评估。

8.破产重整程序中股东未实缴出资是否纳入评估范围?

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要求其缴纳,不受出资期限限制。该部分清缴的股东出资属于破产财产,应纳入资产评估范围。

9.破产重整资产评估中,清算价值评估时的快速变现率如何确定?

清算价值评估时的快速变现率一般采取间接法或直接法估算。间接法是在市场价值基础上,考虑有限市场、处置时间、处置费用等因素,可通过专家打分方式量化确定。直接法是选取市场上已强制变现的同类资产,参考其拍卖快速变现率,考虑交易情况、日期等因素调整确定,案例数据可从相关公开网站获取。通常资产通用性越好、所在地区经济越发达,快速变现率越高。

10.破产重整资产评估偿债能力分析报告中,普通债权清偿率如何计算?

普通债权清偿率即清算假设下的普通债权清偿率,计算公式为剩余可供普通债权人进行分配的财产除以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权金额。计算顺序为: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快速变现率,得出破产财产的清算价值;扣减有财产担保债权偿付额后,得到可供分配破产财产价值;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最后得出普通债权的清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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